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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创造性问题怎么答复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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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5-02-28 17:13

  • 业务类型:申请
  • 知识产权类型:专利版权申请
  • 专利版权申请地区:国内专利版权申请
  • 专利版权类型:专利
  • 专利版权申请人类型:公司

   一、明确审查意见的核心问题  一般来说,实用新型的创造性问题,不同于发明专利创造性,大多只会引用一个对比文件(相同领域)来对照说明实用新型的创造性问题,这时候,我们需要重点关注,这个是不是符合创造性要求,而不是强行判断创造性。

  这时候,需要仔细阅读审查意见,明确审查员引用的对比文件和技术方案,找出争议焦点。也就是说,先要看是否符合,点中要害,然后进行相应处理。有些对比文件很牵强,那就据理力争;有些对比文件,如果切中要害,那就需要另外找到突破点了。当然,这个突破点,也是需要考虑实用新型撰写角度了。

  二、分析对比文件与技术方案的区别 一般来说,分析焦点问题和区别,可以从四个层面入手,这也是我们进行实用新型创造性答复的关键点,也是劳动量较大的地方,更是体现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的核心要点。实际上,我们很多时候,就是在这个地方没有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造成答复的偏颇。

  这四个方面,我们考试经常背诵到。但具体应用时候,往往很容易忽略,因为技术方案的理解,引人而已;服务深度和广度,更是体现了创造性答复的水平。

  这四个方面内容如下:

(1)技术领域:对比文件与本发明是否属于同一技术领域。领域如果不一样,显然是一个突破口。

(2)技术问题:本发明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否与对比文件不同。解决问题侧重点不一样,也可以进行突破。

(3)技术方案:对比文件是否公开了本发明的全部技术特征,特别是区别技术特征。全部特征是不是都被公开了,还是只公开了部分特征呢?也是一个突破口。

(4) 技术效果:本发明是否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技术效果。虽然方案一样,但实现的功能目的不一样,技术效果不一样,也是可以作为创造性答复的突破点的。

  三、突出本发明的创造性

 一般来说,完成了上面步骤的分析,剩下的就是组织语言来答复了。

 - 区别技术特征:明确指出本发明与对比文件的不同之处,并说明这些区别特征如何解决技术问题。这个过程的描述,需要结合具体的事实依据,指出不同点是关键。

 - 技术效果:强调本发明带来的技术效果,尤其是对比文件无法实现的效果。强调不同的技术效果,更是专利价值的体现,而这个技术效果,好能在文件中找到原文,避免争执。特别是,阅读理解能力,这时候,就十分重要了。

 - 结合启示:说明对比文件是否存在技术启示,使得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显而易见地得到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这时候,我们需要给出结论,也就是说,通过技术特征的区别,到技术效果的不一样,并强调,并没有构成相互启示,这时候,才是我们的陈述答复的重头戏。很多时候,我们忽略这种启示的描述,也容易造成专利的驳回。

  四、具体答复策略  一般来说,创造性问题答复,大多数情况下,会涉及到权利要求的修改和意见陈述问题。因此,在分析了上述情况后,需要重点强调权利要求部分了。

  特别是权利要求1,可能涉及到重新划界的问题。因此,在审查意见合理的情况下,我们不妨进一步针对权利要求进行调整,以便进一步限定技术特征,突出创造性。

  这个权利要求的修改,也可以结合陈述意见来进行。当然,如果发现审查员的对比文件,与申请的文件,差异较大,则重点陈述意见。可以通过陈述意见,详细说明本发明的创造性。这一方面,不要过于激将法,而是应该从技术层面,将技术问题。

比如说:“对比文件1公开了XXX,但并未公开本发明的XXX特征,该特征是解决XXX技术问题的关键,且对比文件2也未给出相关技术启示。”

当然,一般情况下,不涉及到对比文件2,我们大多就是谈对比文件1就可以了。这个启示性描述,可以换成其他说辞。但这个描述,尽量放上去。

 五、 法律依据

 - 引用《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说明实用新型专利的创造性要求是“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 强调本发明符合上述要求。这一条,比较简单,加上就行。

下面给个大概的模板参考。

  六、示例答复模板

 尊敬的审查员: 感谢您对本申请的审查。针对审查意见中指出的创造性问题,申请人答复如下:  

1. 本发明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XXX(具体描述区别技术特征)。

2. 上述区别技术特征解决了XXX技术问题,取得了XXX技术效果。 

3. 对比文件2并未公开上述区别技术特征,也未给出相关技术启示。 

4. 因此,本发明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关于创造性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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