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务类型:申请
- 知识产权类型:商标注册申请
- 商标数量:独立商标注册
- 商标样式:普通商标
一什么情况下商标会被撤销
根据《商标法》第49条,注册商标若存在以下情形,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申请撤销:
1、连续三年未使用:无正当理由停止在核定商品 / 服务上的实际使用
2、沦为通用名称:商标失去显著性(如 “优盘” 曾为品牌名)
二
商标使用的具体表现形式
(一)商品证据
直接使用:
将商标附着在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标签等上,或使用在商品附加标牌、产品说明书、介绍手册、价目表等上。
交易文书:
商标使用在与商品销售有联系的交易文书上,如销售合同、票、票据、收据、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据等。
广告宣传:
商标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上发布,或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中发布,以及以广告牌、邮寄广告等方式进行广告宣传。
展览展示:
商标在展览会、博览会上使用,包括提供的印刷品及其他资料。
其他形式:
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商标使用形式。
(二)服务证据
直接使用:
商标直接使用于服务场所,如服务介绍手册、招牌、店堂装饰、工作人员服饰、招贴、菜单、价目表、奖券、办公文具、信笺等。
文件资料:
商标使用于与服务有联系的文件资料上,如服务协议、维修维护证明等。
广告宣传:
商标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上发布,或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中发布,以及以广告牌、邮寄广告等方式进行广告宣传。
展览展示:
商标在展览会、博览会上使用,包括提供的印刷品及其他资料。
其他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商标使用形式。
(三)线上使用证据
电商平台:
淘宝、京东等店铺页面截图(含商品链接、用户评价)。
官方网站:
品牌官网产品页、服务介绍页(带商标及时间戳)。
(四)其他关键证据
荣誉证书:
获奖证明、检测报告、行业认证。
参展记录:
展会合同、现场照片、媒体报道。
三
不视为使用的情形
象征性使用:
仅转让/许可未实际使用、赠品投放、内部文件声明。
不完整证据链:
仅有合同无发票、网页截图未公证、实物无使用场景。
时间/地域不符:
证据超出三年期限、非中大陆地区使用记录。
四
特殊情况正当理由如何证明
若因客观原因无法使用商标,需提交以下证明:
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疫情等官方文件。
政策限制:政府禁令、行业准入限制(如医药审批)。
企业异常:破产清算证明、司法冻结通知。
其他正当事由:如商标权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五商标使用证据保存方法
分类归档:
按年份、证据类型(合同/发票/广告)建立电子档案。
重点标注:
用荧光笔圈出合同中的商标名称、发票代码等关键信息。
时间轴梳理:
制作三年内的商标使用大事记,突出连续性。
六应对撤三的5个关键动作1、证据自查:
收到撤三通知后 48 小时内核查证据链完整性
2、专业咨询:
委托商标律师评估证据效力
3、补充取证:
针对薄弱环节补充公证 / 第三方报告
4、答辩策略:
结合《区分表》说明商标实际使用范围
5、动态监测:
通过商标局官网定期查询商标状态
七注意事项证据真实性:
证据必须真实有效,不能伪造。
时间连贯性:
证据应体现长期使用,具有时间连贯性。
证据完整性:
证据应完整,能够清晰显示商标标志、使用在核定商品或服务上、使用日期在规定期间内、商标主体信息以及商标在中大陆境内的使用情况。
公开使用:
证据应证明商标系公开、真实、商业、合法地使用。
商标“撤三”博弈中,证据质量决定生死。
企业需建立常态化证据管理机制,避免“用时方恨少”。
定期审计商标使用情况,让每一份合同、每一张票都成为品牌护城河的砖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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