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务类型:申请
- 知识产权类型:专利版权申请
- 专利版权申请地区:国内专利版权申请
- 专利版权类型:专利
- 专利版权申请人类型:公司
1. 更定之时机
发明类:一者,呈实质审查之请时;二者,自收进入实质审查之令后,三月之内。
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自请之日起,两月之内。
2. 更定之性质
此乃“可以”更定,非必为之。若匠者不欲更定,则案卷如旧,程序自续。
3. 更定之范围
相较于因审查意见而改之“被动更定”,主动更定自由较广,可改错字、增删权利要求等。
然须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不得超原请之范围。
若有《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第八章5.2.1.3节所列五种情形,宜趁主动更定之机为之,以免后患。
来源:李文忠 免责声明:版权归原创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错误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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