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商信息
以下内容来自第三方 启信宝 提供
企业工商信息
以下内容来自第三方 启信宝 提供

暂未查询到工商信息

×

企业特殊行业经营资质信息公示

关于推行商标业务全面电子化的通告

单价:面议

浏览次数:27

最后更新:2026-05-13 10:20

  • 业务类型:申请
  • 知识产权类型:商标注册申请
  • 商标数量:独立商标注册
  • 商标样式:普通商标

  关于推行商标业务全面电子化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商标公共服务水平,方便当事人及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业务,提高商标审查审理工作效能,国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将推行商标业务申请受理、审查审理及发文全面电子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6年7月1日起,商标业务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原则上应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电子材料,不再提交纸质材料。需要提交电子证据的商标业务,应按照《商标业务电子证据提交指引》要求提交。 

 二、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商标业务网上申请的,商标业务费用依据财政部和发改委有关规定享受优惠,其中商标变更业务网上申请免费,其他商标业务网上申请为九折优惠。具体收费标准可查看商标网《商标业务缴费指南》。 

 三、本通告发出之日至2026年6月30日为推行商标业务全面电子化的“过渡期”(以当事人或代理机构提交时间为准)。在过渡期内,请商标代理机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商标业务电子证据提交指引》要求,优先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商标业务材料。 

 四、本通告发出之前已经提交纸件申请的,该申请的答复及补充材料可通过纸件提交。

商标局正在进行系统改造,后续将提供纸件转电子件功能,该功能上线后,纸件申请的答复及补充材料可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 

 五、当事人及商标代理机构在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办理业务时,如有问题可通过咨询电话(010-63218500)、网上留言、商标注册大厅(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和地方商标业务受理窗口等渠道进行咨询,办理业务存在困难的,可前往商标注册大厅或地方商标业务受理窗口,由工作人员现场协助办理。 

特此通告。 

 附件:商标业务电子证据提交指引

 国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2026年5月9日

免责声明:版权归原创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错误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询价单 

最小起订量
供货总量
发货期限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天内发货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苏州广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Add: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东环路1580号万宝商业广场608室

Zip:215021

Tel:13402671757

Mobile:13402671757

Fax:0512-62920895

Email:grounze@foxmail.com

客户服务

公司咨询电话

13402671757
13402671757
(9:30-17:30)

使用小程序商铺
一键打电话给商家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

欢迎来到苏州广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很高兴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