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摄影扩印服务;广告设计、代理;文艺创作;专业设计服务;版权代理;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电子产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