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08月01日);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经济贸易咨询;影视策划;摄影扩印服务;工艺美术设计;电脑动画设计;企业策划、企业管理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工艺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影视器材、服装、音响设备;租赁服装道具、灯光音响、影视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