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广播影视设备销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广告制作;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文艺创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品牌管理;文化、办公用设备制造;照相机及器材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动漫游戏开发;电影摄制服务;专业设计服务;电影制片;租借道具活动;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影视录放设备制造;国内贸易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音像制品制作;电视剧发行;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