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申请的流程 内蒙古知识产权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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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专利权的**途径就是进行专利申请,依据我国《专利法》的有关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分为受理、初审、公布、实质审查和授权五个阶段,发明专利在审查过程中与其他专利不同的是需要经过针对技术方案的实质性审查,因而审查过程对发明专利来说尤为重要。
受理阶段
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专利局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且核实过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如果申请文件未打字、印刷或字迹不清、有涂改的;或者附图及图片未用绘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照片模糊不清有涂改的;或者申请文件不齐备的;或者请求书中缺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及地址不详的;或专利申请类别不明确或无法确定的,以及外国单位和个人未经涉外专利代理机构直接寄来的专利申请不予受理。
初步审查阶段
经过受理的专利申请按照规定缴纳申请费的,自动进入初审阶段。初审前发明专利申请,首先要进行保密审查;在初审时要对申请是否存在明显缺陷进行审查,主要针对审查内容是否属于我国《专利法》中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否明显缺乏技术内容无法构成技术的方案、是否缺乏单一性、申请文件是否备齐。
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除了需进行上述审查之外,还要审查是否明显与已有专利相同,不是一个新的技术方案或新的设计,经初审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直接进入授权程序。
公布阶段
《专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实质审查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以后,如果申请人已经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已生效的,申请人进入实审程序。如果申请人从申请日起满三年还未提出实审请求,或者实质审查请求未生效的,申请既被视为撤回。
授权阶段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以及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审查员作出授权通知,申请进入授权登记准备,在对授权文本的法律效力和完整性进行复核,对专利申请的著录项目进行校对、修改后,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接到通知书后应当在2个月之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在专利登记簿上记录,并在2个月后于专利公报上公告,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