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一)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六)销售委托国内其他公司生产及加工的本公司的产品及投资对象企业新上市的产品;(七)仓储分拨业务(危险品除外);(八)国内外货物运输代理业务;(九)机械设备的经营性租赁业务;(十)集团内资金运作和财务管理业务;(十一)区内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区内贸易代理;(十二)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十三)区内商品展示;(十四)区内贸易咨询服务;(十五)化学产品(危险品限危险品经营许可证范围)、动物油、植物油、贱金属及其制品、塑料及其制品、建材(钢材、水泥除外)、木材及其制品(原木出口除外)、机械设备及配件、机电设备及配件、电子产品及其零部件、精密仪器、包装材料、日用化学产品、化妆品、特种设备、阀门及旋塞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以及其他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