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煤层气、天然气、页岩气、生物质、工业尾气的处理和综合利用;燃气处理利用设备、计量监控系统的开发、视频图像处理管理系统开发、集成及销售;机电维修、发电机组的运行管理;减排项目碳指标的开发;数据中心能源安全及节能;太阳能、风能及其他能源的设备及零配件销售;固废处理;分布式能源的咨询、设备及配件销售;其它节能环保咨询、设备销售及技术设备引进。)